2026/05/25 16:33 文/記者朱語蕎
不少父母為讓小孩就讀明星學區,會將戶籍遷入學區內,但要注意一旦將戶籍遷出,即便全家人都還住在原本住址,地價稅就無法享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了。
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,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一旦核准後,不論何種原因遷出戶籍,至少要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其中1人戶籍在原地,將全戶戶籍遷出即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,且若未依土地稅法第41條規定主動向稽徵機關申報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,將來查獲還是會被追補稅金,短匿稅額達35,000元以上者還會被加處罰鍰。
舉例來說,假設陳先生持有的土地原按自用住宅用地2‰稅率計課的地價稅為3千元,因女兒就讀學區需要,於2024年5月將全戶戶籍遷出,依規定陳先生應主動向稽徵機關申報改按一般用地稅率10‰課徵地價稅,當年度2024年仍可以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,並自2025年起地價稅應適用一般用地稅率,稅額將變更為1萬5千元。
如陳先生未主動申報,經稽徵機關於2026年開徵前查獲,則須追補2025年地價稅差額1萬2千元。
國稅局提醒,經核准適用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,如適用之原因、事實消滅,致不符合要件時,應於30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,以免遭查獲時被補稅及處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