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/台北報導
彰化縣稅務局提醒,農地上若依法興建合法農舍,只要照核准用途使用、沒有變更做民宿、咖啡廳或其他非農業用途,可適用課徵田賦,也就是免課地價稅。
稅務局說明,田賦已自1987年起停徵,因此課徵田賦意味著免課地價稅。符合課徵田賦農地,須具備三條件。
第一,須為農業用地;第二,農舍需取得建築或使用執照;第三,實際用途必須與農業經營有關,例如農民自住、農具儲放、農產品處理等。如完全符合規定,可課徵田賦,免課地價稅。
但若農舍後續出現與農業無關使用,稅務局會視為用途變更,例如農地被改用為開設咖啡廳、經營觀光民宿、搭建景觀設施、加蓋非核准建物或圍牆等,都不再符合農地免稅資格,稅務局將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,可能造成稅金增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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