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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讓荷包白白蒸發!房屋部分做生意也能申請自用住宅稅率?真相曝光

2025/11/18 07:59 文/記者張瀞勻

不少民眾以為「房子只要做了生意,就不能申請自用住宅地價稅優惠」,結果每年多繳上萬元地價稅卻不自知。基隆市稅務局近日提醒,一旦誤解規定、錯過期限,優惠不但申請不到,還可能整整多繳一年稅,成為不少屋主最常見的「被動課稅」陷阱。

稅務局指出,若房屋為樓房,可依各樓層的實際使用情形,占基地面積比例分別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與一般用地稅率;即使是同一樓層,只要能清楚區隔住宅與營業空間,也能依使用面積比例分攤土地面積,分別套用不同稅率。換言之,只要住家部分符合規定,並非整棟一用到營業,就得全數改課一般稅率。

針對申請流程,稅務局說明,土地所有權人需填具申請書並向土地所在地稅捐機關提出申請;若房屋老舊、沒有使用執照或建物所有權狀,也可檢附地政機關核發的「建築改良物勘查結果通知書」提出申請,只要其他條件符合,同樣可比照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算。

稅務局強調,這項優惠並非自動適用,屋主應在每年地價稅開徵 40 日前提出申請(即 9 月 22 日,若遇假日順延)。一旦錯過期限,只能從次年起才適用優惠,形同白白多繳一整年稅款,提醒民眾務必提早檢視房屋使用情形與申請資格,避免落入不必要的稅負陷阱。

https://estate.ltn.com.tw/article/261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