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/06/24 21:23文/記者林耀文
老陳去年短暫將農地鋪設水泥做臨時停車場使用,遭稅務機關查獲要求限期回復農用,但老陳誤以為將農地回復原狀再贈與老婆後,即可將違規紀錄一筆勾銷重新計算,今年初老陳將農地售出,卻收到土地增值稅單,讓老陳臉都綠了!稅務專家提醒,農地所有權人如經有關機關查獲未作農業使用,且未於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,或雖於期限內改善,日後又再次發生未作農業使用情事,於再移轉時,依法仍應課徵土地增值稅。
地方稅務局指出,民眾以買賣、贈與等方式取得農業用地,並經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後,於持有期間應持續作農業使用。值得注意的是,為避免曾有違規使用情形之農業用地,藉由配偶間贈與重新起算違規紀錄,土地稅法特別明定土地承受人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,於配偶間相互贈與之情形,應合併計算。
稅務專家以老陳案例說明,老陳持有農地期間,遭到民眾通報未作農業使用,並已於查獲機關所定期限內改善,嗣後老陳將該筆土地贈與太太,如他的太太在持有期間內,再次遭查獲未作農業使用,即使仍於期限內改善,因相關違規紀錄須與老陳持有期間合併計算,仍屬已於期限內改善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,日後再移轉時,就無法適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規定。
稅務局也提醒,農業用地經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後,仍應持續作農業使用,配偶間贈與並不會使違規紀錄重新計算,請民眾特別留意,以免影響日後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