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/12/09 08:40 文/記者張瀞勻
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,夫妻間贈與房地時,土地可依規定申請暫緩課徵土地增值稅,但房屋並無免徵契稅之規定,仍須依契稅條例按時申報繳納,勿誤以為「夫妻贈與全部免稅」而延誤期限。
該局說明,夫妻互贈不動產時,土地與房屋的課稅方式不同。土地得以夫妻贈與關係申請暫緩課稅,但若贈與標的包含房屋,受贈人必須在契約成立日起30日內,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完成契稅申報與繳納。
地方稅務局指出,實務上常見民眾因誤解法規而忽略契稅申報,導致逾期補稅。依契稅條例規定,若未在期限內申報,每逾3日將加徵應納稅額1%的怠報金,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,但不得超過新臺幣15000元。若逾期時間過長,不僅需補繳契稅,也可能面臨額外的怠報金負擔。
稅務局提醒,夫妻進行不動產持分調整、婚後財產配置或贈與移轉前,應先確認不動產屬性及相關稅務規定,以免因程序疏忽造成違規。民眾亦可利用線上諮詢服務或洽詢地方稅務機關,事前掌握申報流程與所需資料,才能確保權益不受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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