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/12/15 01:01:56
經濟日報 記者余弦妙/台北報導
財政部日前修正相關規範,小商家導入行動支付,營業稅可享1%優惠的鼓勵措施,原本實施至今年底,將再延長三年至2028年12月31日,且自明年起擴大範圍,如果引進KIOSK機結帳收款也能適用,但同時也訂定停止適用條款。
營業人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,須開立發票、適用營業稅率5%,但為鼓勵小商家導入行動支付,財政部訂定規範,導入行動支付且符合一定要件的小規模營業人經申請核准,即使營業額超過20萬元,仍可採查定課徵營業稅,適用1%稅率。
這項優惠將於今年底屆期,財政部近日發布修正,延長三年至2028年底,並訂定出現三種情況將停止適用。
首先,是單季行動支付比率為零;第二,是累計行動支付比率未達設定目標;第三,單季實際銷售額達240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