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/05/20 13:32文/記者張瀞勻
地下室到底要不要繳房屋稅,近期再度引起民眾關注。基隆市稅務局指出,各類建築物地下室若僅作為原有空間使用,例如設置機房、抽水設備或單純停放車輛,且未對外收費、未出租,或僅由所有權人分攤水電與清潔維護費,並非營業用途者,原則上可免徵房屋稅。這類型常見於社區公共地下室或管理型停車空間,也是不少住戶容易誤解的部分。
不過,若地下室實際涉及營利行為,課稅標準就會改變。稅務單位說明,只要地下室有按次或按月收費出租作為停車使用,或使用執照本身即登記為停車場用途,即使目前空置未使用,仍會依非住家非營業用途課稅。這代表「有沒有實際收錢」與「使用執照用途」都會影響課稅認定,不是單看現況就能判斷。
在稅率部分,地下室若被認定為營業使用,例如作為商業停車場或辦公空間,將以房屋現值3%課徵房屋稅;若屬非住家非營業使用,則適用2%或2.5%稅率。至於住家用途,則分為自住與非自住,自住住宅為1.2%,非自住住宅則落在2.6%至4.8%不等。換句話說,同樣是地下室,因用途不同,稅負可能出現明顯差距。
實務上,不少社區地下室因兼具停車與公共使用功能,容易在「是否屬營業行為」上產生爭議,例如管理委員會代收車位清潔費、或部分車位短租給外部車輛使用,都可能被認定為課稅依據之一。稅務單位也提醒,判定重點在於使用事實與收費行為,而非單純名稱或登記形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