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/07/07 00:28:55
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/台北報導
外銷貨物或勞務,營業稅可適用零稅率,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外銷業者,必須依規定備妥相關證明文件,首先要判斷類型屬於外銷貨物或外銷勞務,接著再分別依據貨品離岸價格,或勞務外匯結售等,備妥相對應證明。
高雄國稅局表示,外銷貨物離岸價格在新台幣5萬元以下者,證明文件必須備妥郵政機構或快遞業者填發的執據影本;離岸價格超過5萬元者,則應報經海關出口,免檢附證明文件。
勞務方面,若取得外匯結售或存入政府指定銀行,證明文件為該銀行填發的外匯證明文件;反之,若取得外匯未經結售或存入指定銀行,則以原始外匯收入款憑證影本作為證明文件。
國稅局分享納保官協助案例。甲公司經營手表、表帶、戒指等商品網路購物行業,2022年接受國外客戶網路下單,有部分商品委託跨境快遞物流公司報關出口及運送商品至國外。
甲公司因已收取貨款,為節省快遞運費、降低成本,因此委託快遞業者不發給執據等文件方式,並以「樣品」方式報關出口。
甲公司在作業期間,開立「應稅」發票及申報「應稅」銷售額,也就是將「零稅率」的外銷貨物多繳5%的營業稅。
從甲公司狀況來看,主要是國外買受人網路下單及網路付款,接著出貨並開立應稅發票,後續由快遞公司報關運送商品至國外買受人。
納保官審酌快遞公司提示有爭議的銷售額報關出口的全部執據影本,甲公司所外銷貨物零稅率的相關證明文件,確認均已符合營業稅相關規定,最終才確認甲公司主張外銷貨物營業稅零稅率應屬有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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